环境保护部日前向贵州万山特区银星汞业回收有限公司、贵州省铜仁市鸿发含汞产品处置有限公司颁发了含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据悉,我国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行业发展迅速,所产生的含汞催化剂污染隐患巨大。此次获得许可的两家企业含汞催化剂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4万吨/年,对于遏制土法炼汞、防治重金属汞污染将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实行了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持证单位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日常环境监测和报告等各项制度;被依法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约1500家,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量超过900万吨,较2006年提高两倍多。